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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奥浦迈: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

  截至 2024年6 月 30日, 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138,140.1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456,546.02元(合并报表),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因公司2023年开始实施回购计划,目前回购还在实施过程中,故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1,056,703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3,715,75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017,466.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6429%;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9.3250%。

  2024年中期,除上述派发现金红利外,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2024年上半年,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安排,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2024年上半年,公司就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执行(进展)及成效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自《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至今,公司已完成2023年半年度以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每股25.00元调整至每股24.5596元(保留两位小数后为24.56元/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归属比例为2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外部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过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监管部门最新规则,对部分规则层面内容进行对应更新,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不会导致提前归属、不涉及授予价格的降低,公司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基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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