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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奥浦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或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期限、回购资金
      来源: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回复如下: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确定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回复公司征询函,敬请投资者注意其未来3个月、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的风险;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所持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股东、
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种类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三)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四)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
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8.00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70,58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8%;按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8.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735,2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    回购实施期限
                                              (%)              元)


 员工持股计划及/或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股权激励        735,294-1,470,588        0.64-1.28        5,000.00-10,000.00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68.00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38,831,872      33.83      40,302,460      35.12      39,567,166      34.47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75,940,588      66.17      74,470,000      64.88      75,205,294      65.53

 股份总数    114,772,460    100.00    114,772,460    100.00    114,772,46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


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上述股份数量测算以 2023 年 10 月 27 日日终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基础
进行的测算。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具有一定的弹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28,606.39万元,总负债为11,112.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7,520.72万元。根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不超过4.37%和4.60%。占比较低。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0,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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