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5%。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1,643,705,576.40 元 , 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奥浦迈 CDMO 生物药商 32,143.00 32,143.00
业化生产平台
2 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 8,123.54 8,123.54
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0,266.54 50,266.54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0,944,77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02,665,400.00元,超募资金为1,008,279,379.75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浦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奥浦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浦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