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
迈生物工程”或“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增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2,143 万元向奥浦迈生物工程进行增资,
其中,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14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奥浦迈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 17,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仍持有奥浦迈生物工程 100% 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143.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奥浦迈 CDMO 生物药商业化生产 32,143.00 32,143.00
平台
2 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 8,123.54 8,123.5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0,266.54 50,266.54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7,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7,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博路 356 号 15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博路 356 号 15 幢
股东构成 奥浦迈持有 100%股权
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
经营范围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奥浦迈生物工程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万元)
总资产 22,042.84
净资产 15,396.67
净利润 -1,716.60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情况
平台”的实施主体,主要进行募投项目中关于CDMO领域上下游服务水平的升级和优化等相关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2,143.00万元的对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其中,3,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14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0.00万元,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奥浦迈生物工程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的优化及升级,进一步延伸CDMO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CDMO生物药产业化服务水平,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奥浦迈生物工程的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浦迈生物工程的资金实力与经营能力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系为了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CDMO业务领域的优化及升级,进一步延伸CDMO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的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