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浩瀚深度 股票代码:688292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aohan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45 号 14 号楼 1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本公司”、
“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发行人高管和
核心员工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
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5,714.6667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3,453.807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9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2 年 8 月 2 日(T-3 日)完成。在剔除无效
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6 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全部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16.567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5.01 倍。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 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300504.SZ 天邑股份 0.6617 0.5978 18.50 27.96 30.95
002396.SZ 星网锐捷 0.9284 0.8351 21.68 23.35 25.96
603496.SH 恒为科技 0.2346 0.0444 12.14 51.75 273.32
002912.SZ 中新赛克 0.3275 -0.0335 25.76 - -
300768.SZ 迪普科技 0.4804 0.4588 13.41 27.92 29.23
300379.SZ 东方通 0.5395 0.4810 17.20 31.88 35.76
300311.SZ 任子行 -0.0572 -0.0682 6.40 - -
均值 - - - 32.57 79.0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T-3)。
注 1: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T-3 日(2022 年 8 月 2 日)总股本。
注 2:中新赛克 2021 年扣非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任子行 2021 年扣非前/后对应的
静态市盈率均为负,故计算均值时将中新赛克、任子行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16.5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8.6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仍旧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公司现有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的公用网络建设领域,存在现有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单一的情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影响包括:
运营商市场未来订单增速方面,公司现有产品销售订单主要来源于运营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流量数据的智能化应用需求,相关需求受国家“新基建”等产业政策导向、互联网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速度、运营商自身盈利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等因素影响。由于“新基建”等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长期战略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社会各行各业的数字化产业升级,属于社会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就政策导向及产业发展角度而言均无法实现短期内爆发式增长,因此,公司现有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单一且集中于运营商领域,将导致公司未来订单增速与运营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直接相关,公司预计未来业务发展的市场空间将呈现稳健增长而非短期内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其他市场拓展空间方面,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对政府、企业市场的应用场景较少,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对政府、企业市场的拓展投入较少,相关市场渠道及资源积累相较相关市场存量参与者而言存在一定竞争劣势。公司目前在政府、企业市场的开发仍处于前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量产及显著竞争优势,因此,公司现有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单一,未来凭借新产品进行新市场拓展仍将面临一定市场拓展风险。
发行人现有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单一且集中于运营商领域,若未来下游运营商客户尤其是中国移动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不佳等因素影响而相关需求出现不确定性,而公司又无法凭借新产品新市场的开拓而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对冲运营商市场相关不利影响,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及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从事网络智能化及信息安全防护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16%、98.90%以及 97.9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客户集中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大规模高速网络环境下的全流量识别、采集及应用技术,报告期内,中国移动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每年对其的销售金额分
别为 26,954.32 万元、32,227.53 万元以及 34,849.38 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