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 7 号 3 层 308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9,011,3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9,011,3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218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21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会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9,000,000 99.9835 11,340 0.0165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马会文先生
2.01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吕文杰先生
2.02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邱勇先生为
2.03 公司第四届董事 69,000,000 99.983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程鹏先生为 69,000,000 99.9835 是
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崔银巧女士
2.05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泽民先生
2.06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李晓静女士
3.01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一楠先生
3.02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庆茂先生
3.03 为公司第四届董 69,000,000 99.983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公司第
1 四届董事会董 0 0.0000 11,340 100.00 0 0.0000
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选举马会文先
2.01 生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吕文杰先
2.02 生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邱勇先生
2.03 为公司第四届 0 0.0000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程鹏先生
2.04 为公司第四届 0 0.0000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崔银巧女
2.05 士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陈泽民先
2.06 生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李晓静女
3.01 士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王一楠先
3.02 生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张庆茂先
3.03 生为公司第四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齐鹏帅、陆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