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2-094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450 万股调整为 666 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95.80 万股调整为 585.7840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54.20
万股调整为 80.2160 万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1 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 2021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亚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11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2年 5 月 31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当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结合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50.00×(1+0.48)=666.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95.80 万股调整为 585.7840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54.20 万股调整为 80.2160 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因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1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450 万股调整为 66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数量由 395.80 万股调整为 585.7840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54.20 万股调整为 80.216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