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34.39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1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20%;预留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3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3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6.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47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1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6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对象有部分重合,最终授予人数为147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由于预留部分在2020年12月17日授予完成,故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以下要求:
归属安排 任职期限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一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12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二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24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三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36个月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由于预留部分在2020年12月17日授予完成,故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归属期 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50%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44%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94%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8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53% 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25%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成本和募投项目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的影响。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5%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07)。
4、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5、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7元/股调整为16.7元/股;同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前次调整后的16.70元/股调整为16.35元/股;同时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其相应的激励份额作废处理;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0年2月2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12月1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
(调整后) 票剩余数量
2020年2月28日 16.35元/股 120万股 114 30万股
2020年12月17日 16.35元/股 30万股 46 0
注: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对象有部分重合,最终授予人数为147人。
(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日止,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8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7日,故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本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