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13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亿元
2020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亿元
客户家数 511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A、B股)审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2019:签署盈峰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边珊姗 2009 2005 2009 2016 2020:签署浙江新光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峰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鸿泉物联网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边珊姗 2009 2005 2009 2016 上同
2019:签署杭州高新橡
签字注册会计师 塑股份有限公司;
魏晓慧 2014 2019 2014 2021 2020:签署杭州高新橡
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复核钱江水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9:复核钱江水利开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素素 2006 2004 2006 2021 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0:复核钱江水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
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
计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
将在2020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