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 观典 公告编号:2025-004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依据《上市规则》第 12.9.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
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控人未归还金额共计 15,918.52
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 15.97%。根据《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1.已还款情况
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后,实控人积极筹措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实控
人累计偿还本息合计 16,725.00 万元,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本息已全部
归还。利息计算以 2021 年年底一年期 LPR 利率(年化 3.8%)作为计算标准。
资金占用本金具体归还情况如下:
归还时间 金额(万元) 归还方式
2024 年 7 月 10 日 896.97 分红归还
2024 年 7 月 26 日 103.03 现金归还
2024 年 10 月 31 日 7,000.00 现金归还
2024 年 11 月 18 日 4,000.00 现金归还
2024 年 12 月 5 日 3,918.52 现金归还
合计金额 15,918.52 -
2.实控人股份质押情况
为解决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部分还款,实控人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及 2025 年 1 月 20 日对其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是 是 是
股 否 否 否
东 为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资
名 控 数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 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金用途
称 股 售 质 日 比例 比例
股 股 押
东
北京
九晟
投资
9,057,972 2024-10- - 管理 6.06% 2.44%
30 中心
(有
限合
伙) 为解决高
珠海 明先生非
高 2024-11- 麒伟 经营性资
是 20,000,000 否 是 - 企业 13.38% 5.40%
明 12 管理 金占用事
有限 项的部分
公司 还款
北京
德达
2024-11- 物流
16,000,000 - 科技 10.70% 4.32%
22 股份
有限
公司
6,600,000 2025-1-20 - 杨仕 4.41% 1.78%
文
北京
中泰
6,000,000 2025-1-20 - 宏宇 4.01% 1.62%
物流
有限
公司
北京
世纪
6,400,000 2025-1-20 - 中桥 4.28% 1.73%
物流
有限
公司
合计 64,057,972 - - - - - 42.85% 17.29% -
注:上表中各分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49,494,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35%;其中为解决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64,057,972 股,占其股份比例的 42.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29%;实控人
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28,256,491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 85.79%,占
公司总股本的 34.62%。
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28,256,491 股,占实控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68.28%,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2%。
3.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高度重视,多次督促资
金占用归还措施的实施和落实,以此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防范类似风险
事项的发生,未来董事会拟采取措施如下:
(1)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
公司定期组织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
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
(2)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以《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
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
(3)不断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
以公司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市场拓展、研发投入、财务管理、内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在聚焦主业的同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