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23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22 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88,046,8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88,046,8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0.752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75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振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普通股 188,046,8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
表决权的比 选
例(%)
2.01 选举高明先生为公司第 187,999,796 99.9749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振冰先生为公司
2.02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87,999,796 99.9749 是
事
选举贾云汉先生为公司
2.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87,999,796 99.9749 是
事
2.04 选举钟曦先生为公司第 187,999,796 99.9749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炎飞先生为公司
2.05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87,999,796 99.9749 是
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3.01 选举刁伟民先生为公司 187,999,796 99.9749 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纪常伟先生为公司 187,999,796 99.9749 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朱冰女士为公司第 187,999,796 99.9749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选举王仁发先生为公司
4.01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87,999,796 99.9749 是
表监事
选举夏海涛先生为公司
4.02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87,999,796 99.9749 是
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 )
选举高明先生为公司
2.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57,094 76.9333
董事
选举李振冰先生为公
2.02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57,094 76.9333
立董事
选举贾云汉先生为公
2.03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57,094 76.9333
立董事
选举钟曦先生为公司
2.04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57,094 76.9333
董事
2.05 选举李炎飞先生为公 157,094 76.9333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刁伟民先生为公
3.01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57,094 76.9333
董事
选举纪常伟先生为公
3.02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157,094 76.9333
董事
选举朱冰女士为公司
3.0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157,094 76.9333
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 2、3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磊、王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