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
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华芯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4,319,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7286%。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拟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
不超过 8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994%,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的书面通知,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3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4994%,本次减持计划完成。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 海 华 芯 5%以上非第一 4,319,349 7.7286% IPO 前取得:
创 业 投 资 大股东 4,319,349 股
企业
注:根据公司股东华芯创投提供的相关信息,华芯创投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
持政策,华芯创投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即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股) (元) 减持完成情况 数量 比例
(股)
上海华芯 838,000 1.4994% 2024/6/4~ 大宗交易 41.64-43.43 34,983,820 已完成 3,481,349 6.2292%
创业投资 2024/6/7
企业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名称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信息披露义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28号3003室
务人基本信
息
权益变动 2024年6月7日
时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 (股) (%)
细
华芯创投 大宗交易 2024/6/7 人民币普通 788,000 1.4100
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后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
华芯创投 4,269,349 7.6392 3,481,349 6.2292
股份
其中:无
限售条件 4,269,349 7.6392 3,481,349 6.2292
股份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股份有限公司份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