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2,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上述股份中 461,907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500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辰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1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15,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5,000股。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IPO 前取得:461,907 股
张辰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62,407 0.8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张辰良 153,000 0.29% 2022/12/23~2022/12/29 41.80-41.80 2022/1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IPO 前取
不超过: 不超过: 115,000 股 2023/3/1 按市场价 得的股份 自身资
张辰良 115,000 股 0.2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 格 &集中竞 金需求
115,000 股 2023/8/31 价交易取
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8)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张辰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