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22.99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683.92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
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5.77 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63%,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0.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该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上述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