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27.00万元且不超过195.00万元,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
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
(二)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公告之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前述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7.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95.00 万元,具体如下:
拟增持金额下限 拟增持金额上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万元)
1 张厂育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0 30.00
2 陈敏华 董事、总经理 20.00 30.00
3 冯德林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0.00
4 林建 董事、总工程师 20.00 30.00
5 陈永瑞 副总经理 15.00 20.00
6 闫军芳 副总经理 15.00 20.00
7 王徐策 总会计师 6.00 10.00
8 罗振 副总经理 8.00 12.00
9 王舒平 董事会秘书 5.00 8.00
10 袁晋洲 管理顾问 8.00 15.00
合计: --- --- 127.00 195.00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