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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4,170.04 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5,261.57 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数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59.80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8%。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盈利 11,491.33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261.57 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859.80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是国家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纵观整个轨道交通装备及下游产业,其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增 3000 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由此可见,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增长空间持续扩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统计的2018年至2020年我国高铁及城轨市场供电设备招标及中标情况,以中标金额计算,公司在高铁接触网产品市场占有率约 60%,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市场占有率约 50%。近五年销售增长率 7.39%,公司营业规模逐年增长的同时,持续对高速铁路接触
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18.18%,该
指标降低的原因是 2021 年 10 月公司 IPO 首发上市,股本增加使得公
司每股收益有所降低。2023 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购销合同及当年预计新签合同,需加大产销力度,生产经营需较多资金;同时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一方面,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另一方面,公司所属项目受点多面广、结算周期长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应收账款与存货金额较大,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 年,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等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管理、中长期发展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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