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证券代码 68828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400.00 万股的 0.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43%;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7.5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
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5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坤恒顺维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3.80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
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
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4%、33%、33%。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前授予完成,则在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4%、
33%、33%;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完成,则
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
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
归属期 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
对应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对应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Am) (An) 年度 (Bm) (B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30.00% 24.00% 2024 年 30.00% 24.00%
票以及在 2024 年 9月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69.00% 51.00% 2024-2025 199.00% 175.00%
30 日(含)前授予的 年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19.70% 82.00% 2024-2026 418.70% 357.00%
年
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69.00% 51.00% 2024-2025 199.00% 175.00%
(不含)后授予的预 年
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19.70% 82.00% 2024-2026 418.70% 357.00%
年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 A>=Am 或 B>=Bm X=100%
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以 An≤A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B) A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坤恒顺维承诺: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坤恒顺维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2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12
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3
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4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17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8
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3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5
第十二章 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归属及变更、终止程序 ......28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31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34
第十五章 附则 ......38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坤恒顺维、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