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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坤恒顺维: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11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
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吉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稳定高效的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含税)。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黄永刚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因此,公司董事会参与表决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定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年 5月 8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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