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理工导航 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 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渤 先生、陈柏强先生、缪玲娟女士、董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张洋先生、戴华先生、李金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洋先生、戴华先生、李金泉先生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其中张洋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相 关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
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崔燕女士、崔继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渤,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控制理论与控制
工程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10 月,任北
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0 年 11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
动控制系讲师;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授;
2000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北
京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
动化学院副院长;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
究员;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理工导航有限董事长,其中 2018 年 12 月
自北京理工大学离岗创业,全职在理工导航有限工作,其人事关系转移至理工资产经营;2020 年 5 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96,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缪玲娟女士、董明杰先生、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柏强,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获学士和博士学位。2011 年 7 月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工作,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致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理工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任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秘书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
员等职务。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缪玲娟,女,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 13 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理工
大学教授、自动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1989 年 5 月至 1992 年 6 月,
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
自动控制系讲师;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
授;200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2004 年 9 月至今,任
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生导师;200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
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理工导航
有限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玲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67,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汪渤先生、董明杰先生、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玲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明杰,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
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
理工大学教师;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理工导航有限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理工导
航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16,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汪渤先生、缪玲娟女士、沈
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明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张洋,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管理
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到 2012 年 2 月任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成本会计,2012 年 3 月到 2013 年 2 月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C 测试工
程师,2013 年 3 月到 2018 年 5 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高级
经理,2018 年 6 月到 2019 年 9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9 年
10 月到 2020 年 9 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戴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专业,北京联合大学本科学
历。1993 年至 1996 年,任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 年至 1999 年,任
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
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北京威卡威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威卡威埃贝斯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4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三垒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