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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81:华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2-02-16

688281:华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Huaqin Technology Industry Co., 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66.6668 万股,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
                          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次保荐机构跟投的股份数量预计为本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  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 83.3333 万股。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
 配售情况                  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中信建投投
                          资有限公司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参与战略配售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6,666.6668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2 月 16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
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

    (一)军品定价方式对公司盈利造成波动的风险

  由于军品价格批复周期一般较长,在军方审价完成前,公司根据与客户所签署合同约定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审价完成后,由于暂定价格与最终批复价格差异导致的差价额调整批价当期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照暂定价结算的军品收入分别为 3,491.29万元、9,376.86 万元、34,839.07 万元及 15,644.81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7.99%、87.31%、86.85%及 81.91%,合计达到 63,352.03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按照暂定价销售结算的产品均未完成审价,若公司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批复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则导致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功能材料产品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68.07%、67.70%、65.31%及 59.2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隐身材料及伪装材料的核心产品分别在 2019 年及 2020 年实现定型批产,客户采购量增幅较大,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所致。一方面,随着公司未来批产产品产销量的进一步增加,考虑军品定价机制,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可能继续降低,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随着未来产品更新换代、市场竞争加剧及人工成本上涨,公司毛利率空间可能被压缩。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应收款项较大带来的回收和资金周转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61.25 万元、4,800.26
万元、20,983.36 万元及 26,946.33 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133.50 万元、9,078.60
万元、19,845.48 万元及 3,751.52 万元,合计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35.07%、46.19%、
72.62%及 53.60%,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由于我国军工行业货款结算程序复杂、周期相对较长,且公司客户主要为我国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其倾向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导致公司的应收款项具有回收周期相对较长、期末金额较大的特点。大额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缓了公司资金回笼速度,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若公司主要客户推迟付款进度或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则将给公司带来资金周转风险及资产减值风险。

    (四)处于预研试制、小批试制阶段产品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特种功能材料技术涉及重大军事材料的研制,国外在该项技术方面对我国实行严密的封锁,我国研究机构及参与企业难以取得可以借鉴的技术信息,加大了相关领域材料研制和成果产业化的难度。公司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针对不同型号的武器装备以及武器装备所使用的不同部位单独进行研发,研发难度较高、周期较长、投入较大。

  公司处于预研试制、小批试制阶段的产品未来能否实现定型批产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研制进展,亦取决于下游客户应用装备的定型批产。如果公司参与配套同步研发的特种功能材料产品无法顺利定型批产,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未来业绩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收入增速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56.09 万元、11,676.66 万元、41,386.47 万元及
19,694.61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5.51%、
254.44%及 92.92%。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批产产品增速放缓、跟研试制产品批产速度不及预期、市场开拓能力下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及预期等,则公司收入增长速度可能会面临下滑的风险。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及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作为军工产品的专业配套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企事业单位,客户集中度较高。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的口径,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 A 集团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42%、98.71%、87.94%及 95.00%,其
中来自 A 集团下属 A1 单位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5.72%、80.30%、66.70%
及 65.98%,系报告期内公司已批产牌号隐身材料产品所应用的装备生产任务主要由 A集团下属 A1 单位承担所致。未来若公司新客户、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 A1 单位等主要客户出现技术路线转换、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及单一供应商依赖风险

  靶材为公司特种功能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采购靶材的金额为 356.89 万元、3,132.32 万元、12,294.65 万元及
7,673.95 万元,占主营业务相关的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94.10%、86.08%、87.69%及81.25%。报告期内,公司靶材全部由《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北京普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及漳州市合琦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主要由于国防装备供应体系的特殊性所致,即终端产品型号设计定型时就已经对从原材料到产品的各个采购加工环节做出限定,如进行供应商增加或更换,公司需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各项指标评定并对其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多批次产品试制检验,报驻公司军代表审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除靶材外公司还向北京普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粉体等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普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 357.18 万元、2,593.98 万元、9,352.36 万元及 5,578.46 万元,占主营业务相关的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94.17%、71.28%、66.70%及 59.07%。若北京普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及漳州市合琦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公司研发驱动的业务增长模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967.61 万元、10,739.54 万元、40,115.89
万元及 19,100.70 万元,其中军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0.00%、100.00%、99.93%及 99.83%,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核心产品陆续通过定型批产所致。

  公司特种功能材料产品对武器装备等的技战术指标有较大影响,需要根据武器装备等的技术要求进行针对性的研制、开发,公司围绕下游客户型号装备整体技术指标要求,从开发设计、原材料选取、材料设计与研制、制造工艺、质量性能测试等方面进行同步研发,并经过工程试制、定型批产,成为军品合格配套供应商。


  由于军工行业的特殊性,参与型号的研制一般是未来承担型号批产任务的先决条件。公司特种功能材料产品从研发到实现批产周期较长、研发投入较大,且能否实现定型批产不仅取决于公司产品自身研制进展,亦取决于下游客户应用装备的定型批产。在公司特种功能材料产品定型批产后,相关产品即纳入军工企业的采购清单,在后续的装备生产过程中,客户原则上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并在产品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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