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立信连续多年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郑建利 2002 年 2015 年 2012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丰辰 2004 年 2015 年 2012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雷 2009 年 2013 年 2007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丰辰,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雷,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含税金额为 10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审计费用系通
过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 39.62%,主要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需配备审计人 员的人数、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 好服务表示诚挚地感谢!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 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
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
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