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峰岹科技 688279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焦倩倩
电话 0755-86181158-4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
室
电子信箱 ir@fortior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2,523,967,422.47 2,493,688,579.18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45,747,379.16 2,391,118,333.31 2.2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82,324,431.52 178,930,002.87 5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020,726.25 83,191,168.70 46.6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4,015,517.71 53,577,519.91 94.1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3,592,946.96 16,665,873.16 581.5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00 3.63 增加1.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2 0.90 4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2 0.90 46.6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4.24 18.10 减少3.86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记或冻结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的股份数
量 量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38.06 35,154,431 35,154,431 35,154,431 无
公司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13.60 12,565,723 无
有法人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4.00 3,693,336 无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 境内非国 2.88 2,657,080 无
琴)有限公司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 境内非国 2.16 1,997,987 无
合 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 1.76 1,626,884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 其他
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 1.69 1,562,075 无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 1.48 1,363,913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 境内非国 1.46 1,350,716 1,350,716 1,350,716 无
公司 有法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43 1,319,929 无
-社保基金四二一组合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35.2500%的股东、
明 董事 BI LEI 和持股 30.5500%的股东、董事 BI CHAO 为兄弟
关系,BI LEI 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00%股东、
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2、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
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持股 8.8125%的股东 ZHANG QUN 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
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