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 11 栋8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1,842,3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1,842,3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185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18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0,504 99.9964 1,825 0.0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0,504 99.9964 0 0.0000 1,825 0.0036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0,504 99.9964 0 0.0000 1,825 0.0036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0,504 99.9964 1,825 0.003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03,023 99.9241 39,306 0.0759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03,023 99.9241 39,306 0.0759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2,32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0,504 99.9964 0 0.0000 1,825 0.0036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42,32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1,803,023 99.9241 37,481 0.0722 1,825 0.003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 于 公 司
4 2023 年度利润 4,120,350 99.9557 1,825 0.0443 0 0.0000
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
5 事、监事 2024 4,082,869 99.0464 39,306 0.9536 0 0.0000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
6 置自有资金进 4,082,869 99.0464 39,306 0.9536 0 0.0000
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使用部
7 分超募资金永 4,122,17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8、议案 10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 9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5、6、7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清丽、胡江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