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定,本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孙黎先生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12,由公司董事长孙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等)。
回购价格上限 8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17.65万股~235.2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9%~0.5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效传递公司发展信心,推动股价合理反映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团队活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 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 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 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 自公司股东会审
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 议通过本次回购
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117.65~235.29 0.29~0.58 10,000~20,000 股份方案之日起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2 个月内
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85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 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 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等)。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 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 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08,189,480 100 408,189,480 100 408,189,48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0 0 1,176,471 0.29 2,352,941 0.58
户
股份总数 408,189,480 100 408,189,480 100 408,189,480 1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 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上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37,352.0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344,957.87 万元,流动资产 273,037.50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
上限 20,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4.57%、5.80%、7.33%。根 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