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5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2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271.3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3,04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109.99 万元(其中募
投项目使用金额 27,838.62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5,271.37 万元),利息收入 1,086.92
万元,支付手续费用 0.6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292.3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
有限公司厦门 592902627110508 扩建和研发中心建 0.41
分行镇海支行 设项目
厦门特宝 中国建设银行
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新药研发项目
股份有限 35150198110100002502 6,181.43
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
有限公司厦门 129940100100357161 治愈研究项目 110.46
海沧支行
合计 6,292.3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80.0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的发行费用。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并且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
361Z0167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签约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截至报告期末
状态
厦门国际银行 结构性存款 已按期赎回
1 厦门嘉禾支行 3,000.00 2021.11.30 2022.3.5
招商银行厦门 结构性存款 已按期赎回
2 分行镇海支行 3,000.00 2021.12.03 2022.3.3
招商银行厦门 结构性存款 已按期赎回
3 分行镇海支行 2,000.00 2022.1.4 2022.1.28
招商银行厦门 结构性存款 已按期赎回
4 分行镇海支行 3,000.00 2022.3.10 2022.3.31
序号 签约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截至报告期末
状态
厦门国际银行 结构性存款 已按期赎回
5 厦门嘉禾支行 2,000.00 2022.3.16 2022.6.16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