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0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2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13议案十:《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14
议案十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5
附件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6
附件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4
附件 3: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28
附件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3
附件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1
附件 6: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8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8 号院 2
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送根先生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9.02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9.03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9.0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9.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9.06 发行数量
9.07 限售期
9.08 募集资金用途
9.09 股票上市地点
9.10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9.11 决议有效期
10.《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张维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 选举韦文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1:《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编制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2:《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勇、张瑞君、徐扬、戴昌久、李焰、王广志就 2023 年履职情况作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