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29,545,0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70,199,990.23 元。扣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3,699,990.23 元,已由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总发行费用 10,443,396.23(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756,594.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 062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新一代骨科手术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86,360.33 19,520.00
智慧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24,700.00 17,500.00
合计 111,060.33 37,020.0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17.61 万元(不包含拟
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115.4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5,752.39 万元(不含存款利息和扣除的手续费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余额
新一代骨科手术机器人 86,360.33 19,520.00 617.61 35,752.39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智慧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24,700.00 17,500.00
合计 111,060.33 37,020.00 617.61 35,752.39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