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
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504,476,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6,175,293.91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300,706.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
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 57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8,300,706.09
2.募集资金支出总额(-) 326,092,777.78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39,284,768.14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86,808,009.64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45,886.57
6.募集资金余额 126,653,814.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 额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20000016251600034821017 48,638,705.5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5100000202068 46,801,253.38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110909313410817 9,847,695.70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110909313410177 7.91
徽商银行合肥滨湖瑞安家园支行 522010541211000002 26,381.13
徽商银行合肥滨湖瑞安家园支行 522010541271000004 21,339,771.23
合 计 —— 126,653,814.8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1 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284,768.14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697 号)。详情
请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详情请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骨科手术机器人配套手术耗材、手术工具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 68 号清华启迪科技城机器人产业基地变更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海路工业厂房二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智航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智航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报告》 ;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