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139,284,768.1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504,476,0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56,175,293.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300,706.0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57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 项目备案批 项目环评批
金投入额 文号 文号
1 骨科手术机器人技 22,500.00 20,000.00 京海科信局 20191101080
术研发计划 备[2019]1 号 0000841
2 骨科手术机器人运 15,700.00 10,000.00 合经区经项 20193401000
营中心建设项目 [2019]47 号 200000082
3 营销体系建设 12,500.00 8,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骨科手术机器人配 合经区经项 环建审(经)
4 套手术耗材、手术 5,200.00 5,200.00 [2019]46 号 字[2019]68
工具扩建项目 号
5 国际化能力建设 1,500.00 1,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7,400.00 45,200.00 - -
注:骨科手术机器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中运营中心办公楼已于2020年1月签署购房合同,合同金额为
13,971.01万元,运营中心办公楼购置预算变更为13,971.01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变更为5,171.01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697号),自2019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募集资金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9,284,768.1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骨科手术机器人技术研发计 200,000,000.00 54,996,716.84
划
骨科手术机器人运营中心建 100,000,000.00 83,826,072.00
设项目
国际化能力建设 15,000,000.00 461,979.30
合计 315,000,000.00 139,284,768.14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9,284,768.14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9,284,768.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9,284,768.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697号)认为,天智航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智航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