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01 号”《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4,19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04 元,
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4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75,293.91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300,706.09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 5707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7,654.264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844.2648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37,654.2648 万股变更为
41,844.2648 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 项目备案批 项目环评批
金投入额 文号 文号
1 骨科手术机器人技 22,500.00 20,000.00 京海科信局 20191101080
术研发计划 备[2019]1 号 0000841
2 骨科手术机器人运 15,700.00 10,000.00 合经区经项 20193401000
营中心建设项目 [2019]47 号 200000082
3 营销体系建设 12,500.00 8,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骨科手术机器人配 合经区经项 环建审(经)
4 套手术耗材、手术工 5,200.00 5,200.00 [2019]46 号 字[2019]68
具扩建项目 号
5 国际化能力建设 1,500.00 1,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7,400.00 45,200.00 -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上述事宜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