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1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克生物”)于 2023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4 号)的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84,07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35元,募集资金总额 1,500,675,944.5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4,881,5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5,794,418.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7-00002 号《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其中,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 1,000 万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7 月调整至 2023 年 4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结合目前的工程建设情况以及产品研发进度、注册审批需要开展的准备工作情况等,公司对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再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 首次调整后项 本次调整后项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 目达到预定可 目达到预定可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 1,000 万
人份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项 2022年7月 2023 年 4 月 2024 年 3 月
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液体制剂)于 2021 年 3 月取得临床研究许可,首次
调整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时,已完成全部车间建设工作并已完成Ⅱ期临床现场工作,预计于 2023 年 4 月取得生产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首次调整后,进行了全部Ⅱ期临床现场样本检测、揭盲等工作,但因受外部环境、药品注册审批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现场样本检测等工作周期延长,与原定计划相比,该项目的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
目前,已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工作,正处在统计数据阶段。按照新药注册的要求,公司在完成车间工程建设、设备调试、确认和验证等工作后,正在持续进行成品稳定性考察、相容性验证等工作,预计近期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预计于 2024 年 3 月提交生产注册申请,在取得生产注册申请受理通知后达到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预计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研发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百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