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宜斌先生、总经理王猛先生、副总经理冯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
因个人身体原因,李宜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宜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李宜斌先生将担任顾问继续在公司任职。
2、总经理辞任
因工作调整,王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王猛先生将担任副总工程师继续在公司任职。
3、副总经理辞任
因工作调整,冯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冯涛先生将担任副总工程师以及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对李宜斌先生、王猛先生、冯涛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宜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32,561 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06,208 股,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6,353 股;王猛先生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6,619 股;冯涛先生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8,309 股。上述人员辞去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成志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郭成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成志先生具有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三、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黄富元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黄富元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黄富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富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历能力和条件。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张小丽女士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张小丽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小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小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74952
电子邮箱:fujirui@fjroe.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25-4 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1、黄富元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9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
所;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
公司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北京奥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富吉瑞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富元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297,518 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25,230 股,通过瑞吉富科技和瑞吉富持贰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72,288 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郭成志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
北京艾方科技有限公司;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第十一研究所下属公司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2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本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子公司北京海博瑞恩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9,988 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小丽女士,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山东顺礼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11 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丽女士通过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0,140 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欣女士,199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7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欣女士通过瑞吉富持壹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38 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