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臻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分别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 号),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27,310,000 股,每股的发行价为人民币 61.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9,942,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153,631,820.69 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1,536,310,979.31 元。上述募资净额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6,310,979.31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704,582,600.00 元,超募资金 831,728,379.31 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2,652.90 12,652.90
2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767.51 18,767.51
3 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166.58 7,166.58
4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6,871.27 16,871.27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0,458.26 70,458.2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31,728,379.3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247,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0%。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 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 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47,0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臻镭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