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
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
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偿限额 7 亿
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未有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收取审计费用合理。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合理理由,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