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红利 3.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7,181,263.35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48%。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