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0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触媒”)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亚”)提供不超过募集资金35,636.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中触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触媒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备案项目代码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总额 投资额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中触媒 2020-210200- 42,806.35 42,806.35
26-03-001954
2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 中海亚 2019-371700- 35,636.00 35,636.00
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26-03-035262
合计 78,442.35 78,442.35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亚”)。为保障相关募投项目快速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海亚提供不超过35,636.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为无息借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
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中海亚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中海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00313093842Y
注册地 山东东明县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 魏永增
注册资本 10,2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26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环保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吸附式调温材料、环保型分子筛、环保型催化剂、
化工产品:硫酸铜、硫酸锌、硫酸钠、二氧化硅、氢氧化铝、氯化稀土溶液、钼
经营范围 酸钠、钒酸铵、钯、铂、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中触媒 100.00%
截至2020年末,中海亚总资产14,840.71万元、净资产9,550.01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63.0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海亚总资产14,486.61万元、净资产10,101.43万元,2021年1-6月实现净利润551.65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海亚提供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是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
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中海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海亚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海亚提供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触媒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触媒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海亚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触媒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海亚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触媒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海亚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