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0087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
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4,0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19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授予 4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3)授予价格:33.76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3.76元的价格认购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212 人,预留授予 60 人。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30%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相应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安排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公司归属系数 6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不低于 3 亿元; 不低于 2 亿元; 1、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个 2、2021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2、2021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不低于 1.5 亿元;
归 理的 IND(含新增适应症) 理的 IND(含新增适应症) 2、2021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首 属 申请不少于 3 个; 申请不少于 2 个; 理的 IND(含新增适应症)
次 期 3、2021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3、2021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 申请不少于 2 个。
授 理的 NDA/BLA(含新增适应 理的 NDA/BLA(含新增适应
予 症)不少于 2 项。 症)不少于 1 项。
的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限 1、2021-2022 年度,公司累 1、2021-2022 年度,公司累 1、2021-2022 年度,公司累
制 第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元;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8 亿元;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5.5 亿元;
性 二 2、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2、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2、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股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票 归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 7 个;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 5 个;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 4 个;
属 3、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3、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3、2021-2022 年度,累积申
期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3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2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2
项。 项。 项。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2023 年度,公司累 1、2021-2023 年度,公司累 1、2021-2023 年度,公司累
第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亿元; 积营业收入不低于 12 亿元;
三 2、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2、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2、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个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报并获得受理的 IND(含新
归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10个;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 8 个; 增适应症)申请不少于 7 个;
属 3、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3、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3、2021-2023 年度,累积申
期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报并获得受理的 NDA/BLA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5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4 (含新增适应症)不少于 3
项。 项。 项。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
如下:
评价标准 A A- B C D
个人归属系数 100%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 C 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