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股票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