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7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实施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84,356,313.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390,567,641.37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76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376,3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9,447,517.69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4.97%。
2、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376,367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26,950,547 股,本次
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94,326,914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