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
2020 年上市公司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计情况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成员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计报告情况
服务
2020 年签署哈尔斯、滨江集团等
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
项 目 合 告;2021 年签署哈尔斯、滨江集
伙人 向晓三 2005 年 2001 年 2005 年 2021 年 团等 7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2022 年签署晶科能源、
东微半导等 9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哈尔斯、滨江集团等
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
告;2021 年签署哈尔斯、滨江集
签 字 注 向晓三 2005 年 2001 年 2005 年 2021 年 团等 7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
册 会 计 计报告;2022 年签署晶科能源、
师 东微半导等 9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朱珊珊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21 年 2021 年签署东微半导、思进智能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龙磁科技 2019 年度
质 量 控 审计报告;2021 签署龙磁科技
制 复 核 王昆 2015 年 2008 年 2015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
人 署伊之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复核晶科能源、东微半
导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2022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
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