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5
二、 会议议程 ...... 5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5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 .16
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7
附件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
附件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
附件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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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26日 14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号办公楼 2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宾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6日
至 2024 年 6月 26日
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并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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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 月 26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 月 26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 律法 规以 及《公 司章 程》 等内 部规定 ,公 司编 制形 成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 月 26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编制形成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 月 26日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13.8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69.95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由于《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2023 年度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公司各方面业务开拓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公司决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