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8%。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
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5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354,936.7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063.27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备案情况
(万元) 资金(万元)
1 电力物联网芯片的研发 8,194.93 8,194.93 苏 园 行 审 备
及系统应用项目 [2020]772 号
接入 SV 传输芯片、转发 苏 园 行 审 备
2 芯片的研发及系统应用 13,179.44 13,179.44 [2020]774 号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85.82 12,085.82 苏 园 行 审 备
[2020]773 号
合计 33,460.19 33,460.19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964.51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60.19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8,504.32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 2.6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