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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58:卓易信息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688258:卓易信息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量64家,收费总额6,489.7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1,067.58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陈笑春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会兴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复核的上市公司为6家。
2. 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二、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进行了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4.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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