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长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浩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IPO 项目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 2010 年 3 月至
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
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4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1.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 万元。2023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