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网站
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4、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5、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由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 405,460,13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6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705,767.34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④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4-0.056)=10.98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