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3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9/15~2024/9/1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6.547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1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09.9014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04 元/股~29.87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5,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5%,购买的最高价为 29.87 元/股、最低价为 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99,014.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