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70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5.213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2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权日/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1 授予日期 2022 年 7 月 15 日 2022 年 12 月 29 日
2 等待期 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 授予数量 183.8369 万份 20.3646 万份
4 授予人数 425 人 54 人
5 授予后股票
期权剩余数 20.4894 万份 0
量
6 行权价格 26.78 元/份
(三)授予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4.9693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54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5.2130 万份。
(四)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50%。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权
日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故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形,满足行权条件。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都满足该批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行权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次股票期权行权前 12 个
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
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安排 考核年 业绩考核目标
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2
以 2021 年净 以 2021 年净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预留授予的股票 利润为基数, 利润为基数, 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
期权 2022 年 2022 年净利 2022 年净利 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
第一个行权期 润增长率达 润增长率达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到 40% 到 100% 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考核年度内净利润增长率(A) 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
实际数值: 为 75,003,830.65 元,较
1.A<An,X=0; 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
2.A=An,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