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38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8.115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20.0000万份权益,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3.0462%。其中,首次授予380.4023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2.75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5720%;预留授予39.5977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0.287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4280%。其中:
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0.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 万股的 1.5231% 。其中,首次授予
189.510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1.374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2431%;预留授予20.489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0.148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7569%。
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1.5231%。其中,首次授予190.891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1.384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9008%;预留授予19.108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787.7502万股的0.138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992%。
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87.1113万份,限制性股票190.4069万;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0.3646万份,限制性股票19.0892万股。
3、授予价格: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26.78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11.68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人数596人,预留授予人数69人。
5、行权/归属安排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相应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个行权期行权。
(2)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归属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归属
安排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比例(X)
首次授予的 各考核年度内净利
股票期权/限 以2021年净利润为 以2021年净利润为 润增长率(A)实际
制性股票 2022年 基数,2022年净利 基数,2022年净利 数值:
第一个行权/ 润增长率达到40% 润增长率达到100% 1.A<An,X=0;
归属期 2.A=An,X=40%;
首次授予的 3.An<A<Am,
股票期权/限 以2021年净利润为 以2021年净利润为 X=A/Am*100%;
制性股票 2023年 基数,2023年净利 基数,2023年净利 4.A≥Am,X=100%
第二个行权/ 润增长率达到80% 润增长率达到200%
归属期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归属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归属,公司为满足行权/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归属登记事宜。
各行权/归属期内,因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部分,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归属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E)五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归属比例(Z)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待改进(D) 不合格(E)
个人层面行权/归
100% 100% 80% 60% 0%
属比例(Z)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进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归属,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归属额度=个人计划行权/归属额度×公司层面行权/归属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行权/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行权/归属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
记录。2022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