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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5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
康”)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7亿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49,045.72万元)比例为29.97%。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  20,979.81      20,979.81

          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 计                  75,000.0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49,045.72万元,本次拟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嘉和美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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