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6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 金额 进度
1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19,128.45 10,164.67 53.14%
2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 7,557.54 4,324.11 57.22%
体系建设项目
3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5,227.57 3,077.75 58.88%
4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4,262.04 3,311.47 77.70%
5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5,415.20 2,950.07 54.48%
6 补充流动资金 9,014.57 9,014.57 100.00%
合计 50,605.37 32,842.64 64.90%
注: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2024年12月 2025年12月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 2024年12月 2025年12月
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2024年12月 2025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研发投入环境变化、整体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本次延期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